“商务部:扩大服务行业对外开放是革新试点的重要方向”
商务部19日上午召开了关于深化全面服务贸易创新快速发展试点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服贸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快速发展试点的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商务部服贸司司长清国义刚才在介绍《总体方案》时表示,取消或放宽了一些限制措施和新的开放措施,我在此补充谈谈开放。
扩大服务行业对外开放是创新试点的重要探索方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更大范围、更广行业、更深水平的全面开放,推进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的扩大开放”“推进规章、管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公布跨境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将扩大开放作为本轮试点的重要任务,提出要素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相结合、开放与监管相协调、准入前与准入后联系大体上、有序扩大开放行业、取消或放宽对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 探索制度开放路径,在试点地区重点围绕新兴服务业开放进行压力测试。
围绕这些探索方向,我们与有关部门提出了26项开放措施。 第一,比较跨境交付(模式1 )和境外费用(模式2 ),允许外国机构独立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运输无需为中国公司法人,与国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等 2、比较自然人移动(模式3 ),放宽特定服务行业的限制措施,推进职业资格的相互认识,便利国外专家来华创新创业。 例如探索在考试中符合条件的港澳专家在海南、深圳、广州等试点地区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开展港澳专业服务资格互认考试,整合外国人就业许可和就业类居留许可,便利外国人来华就业等。 三是鼓励试点地区加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如开放以上三种模式后,进一步提高开放效益,积极推进教育、法律、金融等行业的国际合作,建设国际服务贸易合作园区等。
这些措施有在所有试点地区推广的,也有在具备部分条件的试点地区率先尝试的,这代表着压力测试的副本。 经判断,具备条件的可以向所有试点地区甚至全国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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