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本外币一体化管理 境外机构投资债市迎来便利”
为推进中国债市整体开放,9月21日,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中国债市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统一债市资金管理规则,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市
北京商报记者观察到,《规定》共6章、25条,界定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市资金管理的相关依据、概念和范围。 强调监管主体,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外汇局及其分局、外汇管理部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市的相关账户、资金收付和结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具体来说,在登记管理方面,确定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市的资金新闻登记流程,作为后续开户、资金汇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等基础。 外汇局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市资金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取得中国债市投资备案通知书或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指定一名管理人员(或结算代理人/开户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新闻系统进行登记。 管理者(或结算代理人/开户行)凭海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的备案通知书/备案文件及相关说明资料登记。
在账户和资金管理方面。 是确定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债市专用账户的开立条件和收支范围。 二是确定外汇一体化管理规则,允许境外机构自主选择汇(入)币,优化外汇货币匹配管理。 三、规范汇率管理,允许境内具有结算业务资格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即期结算汇率。 四、确定资金境内转换方便,允许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的qfii/rqfii项下和直接入市项下的资金可以相互转换。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外汇基本一致的大致上下,《规定》是取消单币(人民币或外汇)投资的结汇比例限制,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人民币+外汇”投资时,只对外汇汇出提出一定的匹配要求,汇出比例为110
另外,在外汇风险管理方面,《规定》将银行间债市的外汇风险管理政策扩展至涵盖交易所债市。 将外汇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定》,形成统一的制度规范,便利海外机构投资者操作。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解师周茂华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在外汇基本匹配的大致上下,取消单币种(人民币或外汇)投资结汇比例限制,将在我国债市放宽外资投资准入限制的情况下,进一步便利或优化外资的收支、结汇、风险对冲等资金管理,并
周茂华认为,消除外资投资汇(入)的担忧,提高外资参与意愿,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规模稳步上升。 另一方面,境外投资机构可以自主选择投资币种,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 cips )跨境接收人民币等,降低境外投资机构汇率波动风险,提高人民币跨境投资和储备诉求,
中国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也一样,《规定》是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可以进一步消除境外投资者对中国资本项目下自由进出的资金管制的担忧,吸引越来越多的外资进入中国债市和股市,使中国整体资本市场进一步融入世界金融市场体系 未来,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特别是资本项下的资本将全面开放,值得预期。 这将使我国整个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更加美好。 品瑜刘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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