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提高生育险医疗费支付标准 住院顺产升至5千元”
中新网北京4月17日电(记者 杜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今天表示,从5月1日起,北京市将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标准,进一步保障投保人生育的基本医疗诉求。
据悉,北京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此次调整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单位生育保险继续按0.8%的费率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收,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等。 此次将生育医疗费待遇调整为首位,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等项目。 其中产前检查支付标准由原来的人均1400元提高到3000元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帝王切开支付标准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支付标准调整了25个项目,如门诊人工流产手术项目支付标准从270元提高到770元。
2005年北京市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目前北京市已将所有用人单位纳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实现了制度的全面覆盖,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约1160万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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