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版诊疗方案公布!肺炎疫情最新实时动态”
3月4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制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7版)》(简称第7版诊疗方案)。 这个最新的“国家版”诊疗方案增添了以下表现:由于粪便和尿液中可分离为新型冠状病毒,应观察粪便和尿液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传播或接触传递。
新的确诊方法和相关标准: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和igg抗体阳性; 血清特异性igg抗体从阴性上升到阳性或在恢复期上升到急性期的4倍以上。
增加“目前有限的尸检和穿刺组织病理注意结果”。 结果肺显示不同程度变异的脾脏明显缩小; 心肌细胞可见变性、坏死,间质可见少数单核细胞、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浸润等多器官病变。
新的诊疗方案主要调整了以下复印件。
1 .防疫状况暗示要警惕国外输入病例:
通过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急救措施,我国国内疫情的上升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许多省份的疫情得到了缓解,但国外发病人数呈上升态势。
随着疾病的临床表现、病理认知深度和诊治经验的积累,要进一步加强对该病的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最大可能不感染医院,也要注意国外输入性病例的传播和扩散。
2 .传递途径:“由于可以在粪便和尿液中分离为新型冠状病毒,因此应该观察粪便和尿液污染环境引起的气溶胶传播或接触传递。 ”。
3 .“病理变化”增加:以肺和免疫系统损害为主的其他脏器因基础性疾病而异,多为继发性损害。
4 .临床表现:增加对孕产妇和儿童临床表现的描述。
孕产妇的临床过程与同龄患者相近。
一些儿童和新生儿病例症状不典型,只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和精神衰弱、呼吸急促才能表现出来。
5 .诊断标准的调整:
对流行病学中的“聚集性发病”进行说明,是“2周以内在家庭、办公室、学校等狭小范围内出现2例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临床表现中的“淋巴细胞计数减少”的表述改为“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确诊病例在原有核酸检测和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血清学检测”作为依据。
6 .临床分型调整:
还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和重型”。
重量是按“大人”和“孩子”来定义的,大人的重量标准不变,而是增加孩子重量的标准。
7 .按成人和儿童增加“重症、危重型临床预警指标”。
8 .疑似病例排除标准增加:疑似病例排除连续满足2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24小时365天),发病7天后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igm和igg仍为阴性。
9 .在治疗措施中,对氧疗措施、抗病毒治疗、重症及危重型治疗和中医治疗有部分调整。
10 .将“解除隔离标准”改为“出院标准”:
出院标准为“痰、鼻咽拭子等”呼吸机标本核酸检测连续2次阴性,采样时间至少按“1天间隔”变更为“至少24小时365天间隔”。
出院后观察一些事项。 由于少数出院患者存在核酸检测复检阳性的问题,为了加强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和隔离,将“应继续14天的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改为“应继续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要求佩戴口罩,住在有条件的单人房间,
最新版诊疗计划详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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