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维护人与家庭权益 聚焦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
民法典《全面捍卫者与家庭权益焦点人格权篇婚姻家庭篇继承篇》
据说从“出生”到“死亡”,民法典为所有自然人提供“全时权利保护”。 生老病死、人格权益、婚姻家庭,各个方面的民事权利都需要法律保障。
法典人格权篇侧重于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涉及每个人人格尊严的婚姻家庭篇和继承篇侧重于家庭,规范夫妻、家庭关系和自然人死亡后的财富传承。 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和鲜明的网络时代印记,清晰地呈现在其中。
大数据时代必须重视隐私保护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 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加强人格权保护的呼声和期望颇多。 贯彻党的十九届和十九届二中全会关于“保护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精神,落实宪法关于“公民人格尊严不可侵犯”的要求,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总结我国现行人格权法律规范的实践经验,在民法典中增加人格权编
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表示,中国民法典反映了21世纪网络高科技、大数据时代的要求,集中表现在民法典的人格权编上,该篇诸多条款反映了21世纪网络高科技时代的特色。
例如,利用新闻技术手段“深度造假”比较他人肖像、声音,针对侵害他的一切人格权益甚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人格权编草案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新闻技术手段造假等方法侵害他人肖像权。 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相关规定。
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挑战人格尊严的不仅仅是这些。 偷窥、人肉搜索、销售个人新闻……我们个人的隐私、个人新闻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威胁。 王利明认为,21世纪,法律面临的最严峻挑战是如何加强隐私、个人新闻的保护。 人格权草案中特别强调了个人隐私、个人新闻的保护。 例如,住酒店被偷拍刊登在网站上,会严重侵犯个人隐私,是对个人生活平静的严重威胁和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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