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地已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还有2省份在路上”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9日电 (张猛)连日提高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 根据惯例,每年5-7月,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也通过平均工资的调整进行了调整。
资料图。 中新经纬张猛摄影
三部门: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
6月22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部门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延长等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各省年社保个体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出货表示,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低收入公司员工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受益。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克庆向中新经纬客户方面表示,人社部2019年确定,如果员工上年度月平均低于统一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者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缴费基数。 调整地区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超过300%,按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基数。 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保护员工的利益,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 社会保险个体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遵循2019年标准,有助于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稳定性。
民银智库宏观区域研究小组负责人习文指出,社会保障个体缴费基数下限一般每年按平均工资水平上升,提出本次政策可持续执行2019年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工资水平在社会保障下限附近的公司和人员(多为中小公司,
免责声明:58报业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