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征求意见:拟纳入新冠肺炎关联的治疗用药等”
本公司北京8月4日电(记者屈婷)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年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望包括与新冠引起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药物、第二批国家集采中选择药品等要纳入年度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范围。
根据7月30日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险局《一号令》——《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将建立完整的医疗保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大致每年调整一次。 本暂行规则自每年9月1日起施行。
意见征集稿提出,7种医疗保险目录外药品可以纳入全年医疗保险目录增加药品范围,包括与新冠所致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药物。 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的药品。 临床将列入国外新药清单,鼓励复制药品目录或鼓励儿童药品清单研发申报,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批准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在第二次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中选择药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药品新增预定范围还包括了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国家药监部门按照新药注册申请流程推出的药品(包括新活性成分、新剂型)。 专家指出,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新药、好药将纳入医疗保险,加快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医药服务。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指出,与该治疗行业其他药品相比,价格/费用明显偏高,且近年来基金量较大,拟纳入年度医疗保险目录调整范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保局出台“两个确保”政策,对疑似确诊的患者实行全部救治、后结算。 截至7月19日,全国新冠确诊肺炎和疑似患者医保结算13.55万人,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
专家表示,医保目录调整将把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物纳入新范围,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重要支撑。
根据征求意见稿,年度医疗保险目录的调整分为准备、公司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竞价、公布结果5个阶段。 结果公布于年11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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