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家破产法庭在厦门挂牌成立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中新网厦门8月18日电(记者 杨伏山)福建省第一个破产法庭厦门破产法庭18日在厦门市中级法院正式成立,将在厦门营造一流的经营者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的快速发展。
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胡昌升,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共同为厦门破产法庭揭秘的。
破产法制度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处理破产”是城市经营者环境判断的12个指标之一。 近年来,厦门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为“全国破产审判方法改革试点法院”为契机,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建设,构建完全破产审判机制,创新提高破产审判能力。
据统计,2009年以来,厦门法院依法受理各类破产案件838件,审结637件,化解债务194.3亿元(人民币,下同),充分利用各类公司财产51.8亿元。 充分利用破产重整、和解公司的急救职能,先后审查厦工股份、盛洲粮食、泰成汽车等在全国、全省具有典型意义的破产重整案件,解决债务120亿元,使员工就业机会增加到2500余个。
我院推进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建立省首个市级破产管理人队伍,推动全省首个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指导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导》编制发布,建立省首个管理人领域自律机制,举办4次“东南破产法论坛”。
厦门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经验是在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上交流并被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选为全国破产审判工作经验报告的两个法院之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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