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实施长江经济带快速发展负面清单”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15 19: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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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成都8月20日电(记者陈健)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19日审议相关实施细则,对长江经济带的快速发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确定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分类,管理重点是污染物排放量大、生产能力过剩、环境问题突出产业
四川从岸线开发和河段利用、区域活动、产业快速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管制要求和管制措施。 按照管制要求,四川未纳入《全国内河航道和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以及《四川内河水运快速发展规划》《泸州-宜宾-乐山港群布局规划》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码头项目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不符合《长江干线渡江通道布局规划》的长江通道项目(包括桥梁、隧道)。
另外,四川省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采伐、放牧、狩猎、渔业、采矿、开垦、焚烧、开采、采石、挖沙等活动。
四川省确定,各市(州)政府是执行负面清单的责任主体,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认真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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