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再取消25项税务说明一些事项”
北京8月1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8月1日宣布,前期分两次取消35项税务说明事项,取消25项税务说明事项,纳税人“简便”且“负面”。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分三批撤销60项税务说明的几个事项,涉及231项具体办税的几个事项。
资料来源:市民在个人所得税基础新闻收集点进行相关情况登记。 记者殷立勤摄影
此次取消的25项税务说明的部分事项中,19项涉及税收优惠处理,包括纳税人为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必须向税务机关备案的个人身份说明、单位性质说明、不动产权利说明、土地用途说明、资格说明等。 迄今为止两次被取消的税务说明书中还包括了减免退税和延期纳税的相关事项。
此次取消的税务说明的几个事项中,有五个是纳税人本来需要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说明,如发票、发票丢失申报单、软件检验说明书等。 其余20个项目原是纳税人需要提供的自身法定证据等资料,如个人身份说明、税务登记变更时需要提供的营业执照等。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说,税务部门整理了一些发放时需要消费的一定检验、鉴定或者公证费用的说明,探索了用告知承诺、公开公示、随机抽查等管理方法代替。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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