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成就报告 70年我国私营公司数量占比增至近八成”
国家统计局26日发表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成果报告。 报告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人单位数量迅速增加,市场活力不断刺激。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数量明显增加,全年达到1436.9万个,占全部公司数量的比例达到79.4%。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中国的所有制结构主要是单一公有制经济,单位以全民所有制公司、集体所有制公司和党政机关为主,数量比较稳定。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大确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单位数量迅速增加,包括私营公司、股份合作公司、港澳台商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在内的非公有制公司发展迅速,在促进增长、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公司注册越来越方便,经营者环境不断优化,单位数量更是爆炸性增长。
据报告,1996年,全国共有法人单位440.2万个。 年,单位数量增加到2200.9万个,是1996年的5倍,21年间年均增长8%。 其中,从年到年,单位数量年均增长15.7%。
法人单位是指拥有资产、承担债务、有权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包括公司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等。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快速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不断快速发展。 报告显示,1996年,全国共有民营企业44.3万家,年增长31.4倍,年均增长18%,民营企业占全部公司数量的比例从16.9%增加到79.4%。
同期,国有企业数量减少,质量提高。 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形成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大公司,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和重要行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经济效益明显,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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