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划转社保确定时间表 央企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
国资计划转社保确定安排中央企业到今年年底基本完成计划转
日前,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全面推开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确定了全国转换工作时间表:转换中央和地方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于2019年全面推开。 其中,在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公司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确实有难度的公司可以在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运营的公司在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转型。 在地方一级,到年底基本完成转换工作。
在出资比例划分为双方的义务方面,《通知》督促国有股东确定关联方出资比例划分员工,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接收主体应当做好公司股权接收工作,保证接收股权的集中所有和单独核算,接受审查监督。 转换后的地方公司国有股,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或者委托家具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职能的企业专家进行管理。
在转换责任主体要求方面,《通知》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转换工作负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按要求完成转换任务。 并要加强对接收主体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转型的国有资本专家用于弥补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不足。 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
在规范转换操作要求方面,《通知》以《关于完善部分国有资本转换社会保障基金事项的操作办法》为附件,要求全国转换运营商严格按照上述操作办法执行,规范转换操作。
年11月,国务院印发《转换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实施方案》,决定转换部分国有资本弥补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完成了基于“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大体转换工作。
2019年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国有资本的一部分,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的事业。 这次发布的《通知》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相关要求。
对于如何管理和吸纳国有股权所得收益,财政部有关官员根据《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实施方案》,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后,接受主体收益的方式是“以分红为主,以分红为主” 也就是说,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配,今后各继承主体同级财政部门将统一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求和国有资本收益情况,及时实施征收,专项弥补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不足,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并且,社会保险基金会等接收主体经批准也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营获利,国有资本运营首要是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和秩序进退,目标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获取越来越多的利益,而不是单纯改变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对征收资金的具体采用办法等另行制定。 (记者 孙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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