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首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底数 全面判断”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的通知》(简称《通知》),拟于2022年前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工作。 此次调查范围广、参与部门多、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各实施主体准确把握调查技术思路、技术路线和技术优势,对于按时优质完成各项调查任务至关重要。 为此,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技术小组组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青海师范大学校长史培军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权威解读。
人口普查方案确定三个基本目标
史培军表示,过去一年多,应急管理部与多个部门和单位合作,成立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小组,聚集了100名专家力量,论证编制了人口普查相关方案。 人口普查方案确定了三个基本目标,分别明确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底数,明确要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
一是聚焦自然灾害风险基本要素的底数调查。 首先是自然灾害孕灾产生的灾害因素底数,即导致第一自然灾害发生和快速发展的基本因素,第一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 其次是重要的灾害受灾体的底数,即可能受到自然灾害打击的对象情况,也就是所谓的人口、住宅建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资源和环境等,都是灾害受灾体应该调查的对象。 第三是历史自然灾害的底数,即历史上发生的自然灾害情况,调查的对象不仅是不同行政单位的年度自然灾害,还包括历史上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事件的详细情况,如各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房屋倒塌、经济损失等。 通过人口普查,调查自然灾害风险几个方面的底数,获取自然灾害风险主要组成部分的详细新闻,为开展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判断和综合风险判断以及防治区划的制定奠定基础。
二是全面调查和判断各地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包括各级政府、社会和基础三个方面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政府能力体现在自然灾害管理队伍的状况、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第一自然灾害防治工程情况等方面,根据科学、可操作的大致情况设置具体的调查指标体系。 社会能力体现在可以动员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情况,体现在可以调动的关联公司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情况。 基层能力体现在乡镇和社区自然灾害管理队伍、相关物资保障、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还包括居民的自然灾害风险意识和自救能力等。 将作为首次开展的涵盖“全国-省-市-县-乡镇-社区村-家户”的综合防灾减灾救援能力调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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