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严格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严防冒名顶替行为”
中新网9月22日电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22日报道,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办理普通高等学校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各大学新生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
《通知》全文如下:。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
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鲁教函〔〕1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客观公正,维护高校办学秩序,《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评审和学籍电子登记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函〔〕28号)等文件精神,现列出我省级新生入学资格评审和学籍电子登记工作的若干事项。
一、提高政治立场,坚决维护教育客观公正
高校考试招生涉及千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寄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关系国家长远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问题。 考试招生公平涉及教育公平、社会公平。 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是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是推进高校招生系统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措施,对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和教育公众的说服力具有重要作用。 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评审、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年级电子注册工作。 各高校党委、行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教务、招生、学生、纪检监察和院系等部门共同建立考核与协调机制,规范和严格把关,完善职工责任制、责任逆向检查制和投诉解决机制,严格查处,严格查处
二、严防冒名顶替,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评审工作
(一)及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各大学严格按照实际录取报告进行新生学籍注册,严禁所有录取学生未经核对全部注册。 新生必须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合格学生,必须向大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延期报到,未说明不同意或没有充分证据的,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学生 报告新生到达后,必须对到达的新生进行全面的体检检查。
(2)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 各大学必须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招生规定讨论录取手续和程序、录取资格等。 与新生报到所需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不办理户口迁移的除外)、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单、电子书档案逐一核对,严格对比新生照片和重要新闻,严防化名。 要逐一核对高考加分录取的新生、综合测评招生等形式录取的面向新生和农村学生的各种专业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 必须严格核对学生身份新闻和省级招生部门的录取新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 如果消息不一致或录取数据不足,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联系出生地省级招生部门调查录取,申请招生及期间发生的数据有误或不足,由学校向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并
(三)组织入学专业的复检。 各大学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组织专家组,对专业为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的合格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前期采用在线考核的研究生等合格新生进行复测,、 对成绩差异较大的学生要核对要点,及时与出生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实,调取监控录像、试卷等资料,无异议允许报名。
(四)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各大学必须给全体新生树立“学籍档案卡”(样本见附件),“学籍档案卡”一式两份,一份载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学校保留。 “学籍档案卡”应由学校自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学籍卡样本”中的复印件。 “学籍档案卡”必须由学生本人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粘贴的照片为学生本人彩色正面的免冠近照,不得露出额头和双耳,不得采用美颜或修图软件,不得替代考生的电子书照片
(五)认真解决违规行为。 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企图骗取高考加分资格、谎报入学资格的新生,发现未按规定公示相关资格或在考核环节与现实情况不一致的新生,、 凡未在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和超计划新生,各高校应当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学籍,并报有关部门调查解决。 通过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手段取得高中入学资格的,应当在有关情况下登记册子,建立证据材料文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严格学籍管理,按时准确完成学籍电子登记
(一)严格核查身份新闻。 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级招生部门批准的新生录取名单,以及入学新生名单,根据新生资格考核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普通专科学生、研究生同一学习时间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联合培养除外),同一姓名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严防冒充行为。
(2)认真考核前置学历。 各大学应进一步加强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学历的考核,考核失败或个人新闻与录取新闻不一致的,不予注册。 对因未能及时核实而完成登记的上述人员,在新生学籍电子登记工作结束前,根据讨论结论,保存或取消已经取得的学籍。
(3)正确标注学生类型。 各高校要严格“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贫困地区专科生”、“5+3一体化”等特殊类型学生的学籍列报工作。 各大学在新生入学报告过程中不得变更新生录取专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特别不得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为普通类专业,不得将外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学生调整为非外语类专业。
(四)及时完成学籍登记。 级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应在9月底前完成,高职高专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应在11月底前完成。 各大学应当加强组织,确保通过资格审查的新生及时查询和确认本人学籍登记结果。
四、严格就业要求,加强责任落实和纪律监督
(一)严格的业务流程。 各高校必须周密部署、认真组织,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防线、最现实的责任考核每位员工。 确定学校的二级责任部门,考核的各个环节应由负责人负责,并做好考核过程和结果记录。 有关资料,特别是审查人员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严格保管,以备检验。 对有疑问的学生,复检工作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在学校相关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大学组织教务、招生、学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二级学院(系)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照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流程和从业环节,对有疑问的学生进行一次 我们厅组成专业监督检查组对各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严格纪律承担解释责任。 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人员,要依法认真解决,认真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追究责任。 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调查解决。
各大学新生入学相关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并于11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我校学生处。 资料来源: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828室,邮编: 250011,联系电话: 0531—81676781。
山东省教育厅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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