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开放再迎政策红包 外资人身险企业外方股比放宽至51%”
保险业对外开放迎接政策红包。 银保监会日前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外资保险企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保险业最新开放措施要求,将外资人身保险企业外股比放宽至51%,并于年适时全面取消外股比限制认购制度空之间。 文件放宽外资保险企业的准入条件,不对“经营年限30年”、“代表机构”等相关事项作出规定。
规范外资保险企业的股权管理,根据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要求,外资保险企业至少经营一家正常保险企业为主要股东,进一步确定主要股东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外资保险企业持续健康运行。 另外,在统一中国外资监管制度方面,外资保险企业在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方面与中国资本保险企业同等适用《保险企业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今年,保险业的对外开放迎来了密集政策的利益。 5月,中银保监会从取消外资股比限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扩大商业存在、扩大业务范围等多方面提出了12条银行、保险业新的开放政策措施。 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放宽外资保险企业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等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10月,《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外资保险企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施行。 11月7日,国务院印制利用外资工作人员意见,其中包括《减少外国投资者投资中银领域、保险业机构和开展相关业务的数量型准入条件》。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保险业对外开放也进入密集落地期。 另一方面,保险机构相关牌照向外资开放提速,包括安联险、安达集团、安区集团、安盛集团等多家大型外资保险企业集中布局中国市场。 另一方面,外资保险业务所占比例也在继续提高。 根据银监会的数据,前三季度外资保险企业原保费收入2328亿元,同比增长33.61%,外资保险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也比上年上升1.06个百分点至6.74%。
在目前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格局下,保险领域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长江养老保险董事长苏姗指出,来自海外成熟养老金市场的资本、人才和企业管理、经营服务理念和尖端技术,将推动这一系列“新入侵者”形成鲶鱼效应,推动市场更充分的竞争和更成熟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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