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折半 调整为35元”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04 18: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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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款标准的通知》,指出自年1月1日起,摩托车牌照人工成本收款标准由1副70元调整为35元。
资料记者史元丰摄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大下降劳动强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款标准。
一辆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的摩托车、大使馆的摩托车、领事馆的摩托车)牌照的人工费收费标准由一辆副70元调整为35元。
二是进入台湾通行证(电子)的收款标准从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 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补发)收款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款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或拒绝执行。 各级市场监管、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收钱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通知》最后指出,上述规定将于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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