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搜救 最高奖励3万元”
新闻发布会的现场。 林馨拍
中新网柳州11月11日电 (林馨) 11日在广西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日前发布的《柳州市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管理实施办法》,鼓励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搜救。
柳州市行政区域水系丰富,山区河流众多,水路运输历史悠久。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大量涉水工程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水上休闲娱乐活动层出不穷,供水安全发生了新的变化。
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韦祖明介绍,近年来,在专业水上救援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该市水上搜救中心协调了大量公务船艇、商船、渔船、社会团体等非专业救援力量参加水上搜救工作。 截至2019年,搜救中心组织协调各种力量参与船舶搜救,占近750艘,占73.3%,社会救助力度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力量。
为此,柳州市出台了《柳州市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管理实施办法》,鼓励社会救助力量参与水上搜救积极性。
新闻发布会的现场。 林馨拍
根据《办法》的规定,奖励对象是积极参加水上搜救工作,为现场搜救行动、搜救组织协调和搜救保障(包括医疗、通信、气象、搜救决策支持等)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补偿对象是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协调参与或自愿参与大级别以上、社会影响大、搜索难度大的常规级水上搜救行动的社会救助力量。
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石建介绍,参与特大海上险情搜救工作的奖励额度集体每次不超过30000元,个人每次不超过3000元。 奖励和补偿申报可以由参与搜救活动的搜救力量所在的组织或者个人申请,也可以由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根据搜救力量或者个人参与搜救活动的表现进行推荐。
柳州市是继广西钦州、北海、防城港、崇左之后第五个建立该机制的城市,也是西江流域干流首次完善该机制的城市。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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