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鼓励复耕复种 释放价钱信号 提前启动收购”
据农业农村介绍,近期,农业农村发布了《统一利用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快速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农民弃耕荒地,尽快恢复平原地区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并释放价格信号,实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防止农民出售粮食。
《意见》指出,中国粮食诉求量“超大”,人均耕地占有量“超小”,这一国情决定了耕地保护极为重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提出要抓好耕地保护的“篱笆”,保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
《意见》要求推行地方绩效评价、补贴挂钩等激励和约束政策,抑制耕地荒废,鼓励恢复耕作。
《意见》提出,对平原地区的荒地,要尽快恢复耕作,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对丘陵地区的荒地,根据区位条件,适宜粮食特别是适宜粮食,要迅速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高质量牧草等的生产,增加多样性产品的供给。 对确实不适合耕作的荒地,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 季节性闲置荒地时,应种植绿肥等耕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
《意见》还提出要发挥政策指导作用,支持农民弃耕荒地。 包括释放价格信号,实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尽早启动收购,增设网点,不让农民出售粮食。 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让农民种粮、结算、赚钱。 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比性和指导性,长时间搁置停止发放补贴的,重新耕作重新种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指出,对于长时间外出工作、家里没有劳动力的农户,《意见》要诱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法律、自愿、有偿的大致情况,通过租赁(转包)、入股等方式转移土地经营权。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处理农户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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