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推强制休假制度 这个制度真的是“强制”吗?”
信息1+1是“带薪休假”立法,深圳为什么是第一次?
国内第一部地方性健康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在深圳正式实施,其中确定推行“强制休假”制度。 考虑到目前带薪假期很快就会虚构的现实,这种方法意味着什么? 另外“强制”在哪里? “信息1+1”与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连接,共同关注:为“带薪假期”立法,深圳为何首次?
从深圳的速度到深圳的健康,深圳计划推行强制休假制度。
数据显示,深圳36.9%的上班族加班到晚上8点以后。 深圳是一个以“速度”和“效率”闻名的城市。 作为我国最早的经济特区,深圳经过四年的快速发展,凝聚了许多民营公司,特别是科技网络企业。 在深圳,加班是特色,“996”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
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最近成为热点。 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严格依法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 作为国内第一部地方性健康法规,业内专家也认为新制定所谓“强制假期”有一定的示范效果。
不是单纯追求“速度”,而是观察劳动者要求健康、休息的权利。 正如媒体评论的那样,希望深圳的新规能够探索改革的经验和路径。
这个制度真的是“强制”的吗?
在网上,“强制休假”制度的“强制”两个字引起了很多读者的胃口,但在具体的文案中找不到这样的描述。 该如何理解深圳这次立法的副本和意义呢?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表示,条款两次都采用了“正当”,但并未保留巨大的选择空之间的“是”,而是基于现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一个健康条例是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角度出发的规定,虽然比较进步,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些规定相当于“软法”,没有具体的标准,所以也不能强制执行。
什么是“劳动负荷重”? 未来应该更科学详细地定义
业内人士还表示,现行法规对劳动负荷确定定义和具体标准并不容易,撰写这部分文案首先是要引导用人单位和员工树立健康员工的理念,这也提醒了我们。 将来,可以比较特定的领域,在多大程度上“负荷过重”,能够更明确地定义。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 翟玉娟:劳动负荷过重,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今后立法可以做更详细的规定,也可以参照国外的一点立法。 例如,日本在“过劳”问题上,首要考虑的是工作时间,一个月的加班时间没有100个小时以上。 关于劳动强度,我们国家也有相应的划分标准。 包括3级、4级体力劳动……如果超过法定时间和强度,这些都是“过劳”的,但法律还需要继续做一些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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