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树立进口商品放心花费跨区域协作机制”
本公司杭州3月12日电(记者屈凌燕)浙江、江苏、安徽和上海三省一市20市(区、县)客户权益保护机构12日在宁波签署《关于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进口商品放心费维权合作机制的合作协议》,明确今后长江三角洲地区客户选择进口商品时,维权
根据协议,长江三角洲各地消保机构将同时建立新闻通报、联合协商操作、双向移送等8个业务机制。 例如,建立费用预警新闻通报机制,建立进口商品来源地的顾客权益保护机制,针对发现的相关费用风险,第一时间向辐射地顾客权益保护机构通报相关预警新闻,开通风险新闻交流共享渠道,共同防控进口商品的费用风险。
通过建立投诉双向转移机制,异地投诉举报渠道也更加畅通。 进口商品来源、辐射地的客户权益保护机构对收到的进口商品投诉进行举报和初步核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移送对方管辖,但移送后,必要时,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进口商品从‘发生地’向‘放射地’的流动过程,也多是风险的转移、积累、放射、扩散、扩大过程。 ”宁波市消保委员会主任、市场监督局副局长车宏斌表示,“长江三角洲地区进口商品放心费维权合作机制的建立,有助于“进口来源地”和“内销辐射地”维权事业的无缝对接,进一步提高进口商品的一体化维权性能,提高长江三角洲广大顾客的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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