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 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
4月7日,沈阳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现场。 李晟拍
中新网沈阳4月7日电 (李晟) 4月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宁勇在沈阳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为吸引越来越多的各类人才来沈阳就业创业,将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开放落户政策7个补充
宁勇表示,近年来,沈阳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东北地区创新、推动优质快速发展、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推进非户籍人口进城落户等政策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深入实施“盛京人才”战术,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沈阳市人才流入呈现良好态势,落户数逐年大幅上升,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集聚效应日益显著。
在发布会上,宁勇围绕7条补充意见介绍了具体政策。
是技工学校、职业大学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包括既往病史),可以在沈阳市定居。 该政策取消了原有的“我市人才落户35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45岁以下本科学历,5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才能落户”的年龄限制,实现了人才落户的“零门槛”。
二是取得国家承认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可以在沈阳市定居。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通过吸纳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落户沈阳,进一步增强城市活力和综合竞争力,全面推进产业多元化快速发展。
三、是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可以在沈阳市定居。 的政策除了需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外,还需要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符合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条件。 新政策取消了证书和社会保障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可以在沈阳市依法签订备案《劳动合同》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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