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通常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 具体有那些政策要求?”
4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的建筑方针,提出了“贪大、媚洋、怪
其中提到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的摩天“摩天大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的建筑,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必须充分论证,严格执行相关审查制度。
1 .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的建筑物
限制各地盲目建设摩天“摩天大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的建筑。 各地因特殊情况需要建设的,应当进行消防、抗震、节能等专业论证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讨论,未通过论证、审查或者复核的不得建设。
为了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的建筑,需要建设的,由省级住宅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有关部门结合消防等主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各地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必须充分论证、集中布置、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建设审批制度,符合城市规模、空之间的尺度,与消防救援能力相一致。 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为主。
2 .严禁模仿、模仿、抄袭建筑
要求各地将市级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严禁模仿、模仿、山村行为。
3 .不拆除历史建筑物,不拆除以前流传下来的民居
决定地点建造建筑物。 各地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区的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严格管理新建筑,不拆历史建筑,不拆地貌,不砍老树。 对影响点地段风貌的建筑设计方案,向省级住宅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国家级各类保护区和影响区域内、对景观和风貌有重大影响的建筑设计方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必要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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