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布:首次确定家养畜禽种类33种”
5月29日,农业农村发布公告,公布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首次确定了畜禽饲养育种的33种,包括引进其地方品种、育成品种、品种及配套体系。 其中,以前传入的家畜有17种,分别是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羊、山羊、马、驴、骆驼、兔子、鸡、鸭、鹅、鸽子、鹌鹑。 特殊家畜16种有:日本鹿、笨蛋、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野鸡、鸭子、鸭子、鸵鸟、虎杖、雪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貘(非食用) 《目录》属于畜禽养殖正面名录,被列入《目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
《目录》反复制定法律、科学、公开。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用野生动物恶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农业农村根据两次全国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的成果,加快制定《目录》,共有3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级人民
《目录》所列畜禽遗传资源是城乡居民重要农畜产品供给的第一来源。 2019年,我国肉类、禽蛋、牛奶总产量分别达到7649万吨、3309万吨、3201万吨,肉类和禽蛋总产量每年居世界首位。 改革开放40年来,畜牧业迅速发展进入高速公路,总产值近3万亿元,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畜禽产品费用诉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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