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告官能见官”在广东渐成新常态”
中新网广州6月30日电(索有呼吁青 陈桂生)“以下就与上诉人签订的关于《协议书》的争议副本证明如下……”。 6月30日,翁源县副县长林继开以负责人身份出庭,就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特许经营行政协议纠纷案发表答辩意见。
记者30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新生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广东法院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契机,着力构建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工作的新机制。 截至2009年5月,10238起行政案件因调解或撤诉而结案,实质性解决率逐年上升。
“告官要见官”。 推进广东高院积极合作,广东省人民政府于年10月发布行政应诉专项工作人员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人员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得到比较有效的实施, 2019年至2019年三年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诉讼案件平均每年超过20%,2019年至今年5月,负责人出庭的诉讼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6%,达到5146件。 汕尾、江门、河源等市政府市长和副市长分别率先出庭应诉,“告官能见官”在广东逐渐成为新常态。
广东高院行政庭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行政当局的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业者增加,这也给解决行政纠纷带来了新的契机。” 制度必须用于处理问题的“刀刃”,去年11月,广东高院和广东省司法厅联合发表了《关于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的若干意见》,规范行政负责人参与解决重大而庞杂的行政纠纷,加大协调和协调力度。 从2019年到今年5月,全省法院共有3795起因调解或解约终止,案件撤诉率同比大幅增加61.2%,民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程序空转换”问题逐渐明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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