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9月1日起 这类船舶不得进入京杭运河江苏段!”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13 22:30:02
浏览:
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介绍,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京杭运河江苏段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监管的通知,确定从今年9月1日起,不能满足生活污水“零排放”要求的船舶,不得进入京杭运河江苏段
进入京杭运河江苏段船舶,要求配合交通综合执法(地方海事)检查站(点)执法检查,按要求完成生活污水解决装置技术整改,确保生活污水上岸。 另外,船舶所有人、经营者对所属船舶不能满足生活污水储存和登陆要求的,应当加装生活污水储存设施。 沿线港口码头经营公司免费接收船舶生活污水,未按规定报送的,不得进行装卸工作的有关船闸管理机构对未按要求进行技术改造或者未按规定输送生活污水的船舶,不办理登记闸门。
对实施期间未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的相关机构、船舶,交通综合执法(地方海事)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相关公司、船舶请根据要求进行技术整改工作,以免影响正常的通航秩序。
(总台中央视记者黄成)
免责声明:58报业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