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积分落户政策发布:6个导向指标优化调整 新政策权威解读!”
本公司北京7月16日电(记者关桂峰)新版《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操作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管理细则》)经修订,16日发布。 17日起,北京市年度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工作正式启动。 新版积分式户籍获取制度政策主要优化调整6个导向指标。
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试点政策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有关部门修改了政策。 在政策试点期间,已有1.2万申请人获得落户资格。 搞好新旧政策联系,5月13日至6月12日,北京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快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素芳表示,新版《管理办法》和《操作管理细则》继续保持“4+2+7”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指标体系框架稳定,具备4个资格条件(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刑事犯罪记录,
一是优化教育背景、职务居住区域、年龄指标。 教育背景指标增加了只有取得学历或学位的人才可以积分的复印件,调整了就学期间的社会保险扣除规则,进一步体现了就学、就业起点的公平性。 职务居住区域指标不考虑搬迁前的就业居住情况,确定在北京市城六区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居住(或者就业居住),并在取得定居资格后,给予在该自身居住地定居的加分。 年龄指标调整为梯度分配点,不会降低年龄超过45岁的申请人得分的断崖式。 二是简化创新创业和纳税两个指标。 创新指标简化了申请人工作年限、工资收入等积分的文案,考虑到城市快速发展的诉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公司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持股人进行了积分,优化了部分奖项文案。 纳税指标为简化申请人在北京投资公司按出资比例纳税后积分的复印件,提倡持续稳定纳税,将个人纳税额调整为近3年来每年10万元以上。 三是调整扣分复印件,将涉税违法行为和行政拘留处罚扣分复印件确定为“近五年”,暂不违法、终身处罚。
通报称,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政策实施以来,已解决11名虚假人员。 根据《操作管理细则》,在落户公示阶段扩大落户者得分公布范围,除年度总积分外,还公布本人各项指标的积分得分值,便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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