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擅摘玄武湖并蒂莲 将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扬子晚报(记者 徐升) 7月26日下午报道,南京玄武湖景区一株并立莲花被游客私自采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详见本报7月29日a4版报道)。 为此,昨天上午,南京市文化与旅游局带头成立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审查组,决定将该游客擅自采摘联合蒂莲的行为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新闻保存期为2年。 这也是《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实施以来,记录在案的第一次不文明行为。
记者称,和蒂莲是荷花中的珍品,很少见。 其生成概率为十万分之一。 因为这些人被视为吉祥、喜庆的征兆。 玄武湖这片网的红花凋零,和蒂莲蓬建成后,7月26日,外国游客因管理者疏忽而偷偷采摘。 玄武湖派出所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景区根据《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这个外国游客的行为违反了《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社会影响。 ”。 南京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为进一步推进旅游诚信建设,维护良好文明旅游秩序,根据《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昨天上午文旅局牵头成立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审查组,审查组由导游代表、法律专家、旅行社代表, 经过讨论,评审组决定将该游客擅自采摘玄武湖景区和蒂莲的行为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4月11日起实施。 《办法》所指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对象是“旅游者”和“旅游工作人员”。 其中,旅行者旅行的不文明行为,包括扰乱航空空器、车船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 无视参加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的赌博、色情、毒品等活动的制止、警告,破坏自身以及从事危害他所有人身财产安全活动的生态环境,、 对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的旅游场所和违反公共文化场所秩序管理相关规定的旅游、交通、边防等部门管理规定的旅游者进行辱骂、殴打的特殊工作期间的管制措施、滥用不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不合作的权利、挑衅等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旅游者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新闻保存期最高为5年,将由南京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南京市文化旅游局官网”、“信用南京”等网站上发布。 对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游者,景区、旅行社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一定的警告制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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