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体账户 医保新政有那些变化?”
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将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一基金
近年来,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比例高的问题日益突出,2019年累计余额达到8426亿元。 专家认为,此次意见有助于降低个人账户基金的转换比例,扩大个人账户的录用范围,医疗保险基金发挥互助功能,提高投保人的保障水平。
医疗保险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根据意见,加强门诊互助保障功能。 一般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开始,随着基金负担能力的增强,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提出改进个人账户记帐方法的意见。 科学合理明确个人账户的记帐方法和记帐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记帐,记帐标准大致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均计入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大致由调整基金以定额记帐,记帐额按所在地区改革时基本养老金的2%左右推算,今后年度不予调整。
这项规定极大地调整了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制度。 根据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设立统筹基金,一部分转入个人账户。 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通常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这一政策从公布一直延续到现在。
也就是说,在此次调整之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是个人医疗保险全部缴费和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30%。 意见正式实施后,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余额为8千亿元
调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入方法近年来呼声很高。 学术界认为个人账户分散了统筹基金的总量,积累功能也有限,为了增强医疗保险基金的互助能力,有必要调整个人账户的结构。
事实上,个人账户是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第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医疗保障中心主任朱铭表示,设立个人账户的初衷,第一是在当时参保率不高的情况下鼓励广大群众参保,体现个人对健康的责任和医生的选择权。 另一方面,建立个人医疗基金积累机制,制约医疗理赔过度释放,控制过度支出。
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以及人人公平参保、深化医疗保险功能、减少单位和个人税负等政策目标的提出,个人账户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诉求,自身的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仇雨临认为,个人账户分散了统筹基金的总量,降低了医疗保险基金互助功能的发挥。
免责声明:58报业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