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2021考研时间:12月26日至27日进行初试”
据中新网9月4日电 教育部网站报道,日前,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期,
《规定》确定,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生命题就业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 从2021年开始,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考试,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判断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的选择,招生单位统一了本机构的现实情况。
《规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配药工作的规范管理。 转学必须在与第一志愿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同一学科门类内。 初试科目应与转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必须与转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的精确刻划。 大体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划分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划分划线。 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信息、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现实情况划分划线,不再统一划线。
《规定》还确定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自年12月26日起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有超过3小时或录取画板等特殊要求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一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宣传网上就业确认。
为了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推广咨询周活动,届时相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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