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累计减税298.85亿元 福建晒减税降费“成绩单””
记者26日从上半年福建省减税减费相关数据和实务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2019年1月至6月,福建全省累计新增减税减费298.85亿元(人民币,下同)。
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总经济师郑元芳介绍,1~6月,福建省累计新增减税278.17亿元,新增减税20.68亿元。 从地域分布上看,减税降费集中在厦门市、福州市、泉州市等中心城市,占全省新减税总量的72%。
国家税务总局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华侨大学教授杨默如表示,从全市gdp总额、人均gdp或市级常规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收入)来看,厦门市、福州市、泉州市稳居全省前三。 而且从税源结构来说,第二、三产业占gdp比重,这些城市也居全省前列。
像杨梅如分解一样,今年的减税降费比前两年大规模,普惠性和结构性并存。 因此,“普适性”决定了原经济和税源体量越大的城市,减税降费效益越显著。 “结构性”决定,制造业、生产生活服务业、中小微型公司、科学创领域等减税减费点行业所占比例越高的地区,国家的政策红利越显着。
从领域来看,在这次减税减费政策固定下来,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等适用16%税率的领域,减税效果最明显。 其中,制造业减税户数8.62万户,实现网络减税43.69亿元,减税金额占总减税金额的43.4%。 批发零售业减税户数13.76万户,实现净减税39.13亿元,减税额占总减税额的38.9%。
在建筑业等原本适用10%税率的领域,减税效果也很明显。 其中,建筑业减税户数1.65万户,实现净减税4.31亿元。 深化增值税改革配套措施,邮政、电信、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部实现减税,实现净减税5.1亿元。
此外,为了加快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福建省从2019年1月1日(所属期)起将房地产税的余额退税率从25%调整为30%,将土地征收税的税额标准一律下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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