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提出20条促流通举措 扩花费再收政策红包”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促进流通快速发展和商业费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涉及20条稳定的费用预期、震荡信心政策措施、创新流通快速发展、培育费用热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财税金融支持、优化市场流通环境等多个方面。
在流通快速发展方面,实施全面审慎的监管,推动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推进此前流传的流通公司创新转型升级,在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扩张等方面提供支持。 改造和提高商业步行街。 将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旧小区改造范围,给予财政支持,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加紧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培养需要热点,释放汽车的潜力。 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现实情况,探索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 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的购买。 促进二手车流通。 支持绿色智能商品的退换。 活跃夜间的生意和市场。 扩大休息日的费用空之间。 建立品牌商品营销平台。 积极培育和形成几个国际费用中心城市。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连锁便利店快速发展。 探索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具备条件的公司从事报刊发行领域的业务实施“总部审批、单店备案”。 区域探索支持对相应的企业品牌连锁公司试行“一照多地址”注册。 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批准手续的试验。 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 取消成品油批发仓库经营资格审查,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查委托给地市级人民政府。
加强财税金融支持,降低流通公司价格费用。 推动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尽快全面落实。 各地不得干预连锁公司依法申请和享受总分机构纳税政策。 进一步扩大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金融机构鼓励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
在优化市场流通环境方面,加强费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覆盖线上重要的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 严厉打击网络实体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商务部流通费研究所副所长关利欣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基于促进前期完善费用体制机制的相关政策,《意见》提出了力度更大、范围更广的流通行业创新措施,有助于优化流通行业比较有效的供给,激励费用潜力的释放
关欣指出,《意见》的亮点如下。 一是要多次引导民生,通过流通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完整便捷的费用实施环境、质量费用的增加、绿色智能费用、假日费用的供给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二是多次以市场为主导,加强“放管服”改革,降低流通公司的价格费用,鼓励流通公司的研发创新。 三是多次以问题为导向,对比约束费用扩大的“痛点”和“拥堵点”,完善商业住房、公司登记批准、经营许可、设施配套等体制机制,确保政策切实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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