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低保标准提高至650元/月 新的标准从10月1日起实施”
9月29日,长沙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沙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再次提高,从550元/月人提高到650元/月人。 所有区(县市)按人均每月650元的标准进行补救。 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供养的对象近13万人。 新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长沙现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8万户9.4万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550元/月人。 此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50元/月人后,人均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惠及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
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比较有效的保障。 特困供养对象29867人(城市1614人),基本生活标准为715元/月人,分散供养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补助标准主城区(非主城区)分别为158元/月人( 143元/月人)、263元/月人( 238元)投标后。
精准扶贫的兜底实现政策性脱贫。 全市兜底对象13793户29401人,月发放兜底保障资金910万元。 兜底保障补助水平大幅提高,一类兜底扶贫保障标准由原来的550元/人月提高到650元/人月。 二类兜底扶贫保障对象标准不低于335元/人月,三类兜底扶贫保障对象实施补充救助。 行车扶贫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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