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提高公租房的补贴力度 环卫 公交等人员发放比例50%”
10月28日,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官网消息,成都召开市政府第六十二届常务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住房租赁补贴职工的补充通知(附审稿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不仅为环卫、公交、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工作人员、新市民等群体降低了租赁补贴准入门槛,而且与不同群体相比,在不同程度上加大了补贴力度。
这也是继年1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之后,加强公共住房租赁补贴的又一新政。
据微信公共平台《蓉城政事》报道,《补充通知》将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公共管理领域人员的保障力度,支持租赁补贴处理基本住房难问题。 支持产业功能区快速发展,鼓励产业功能区工作人员通过领取租赁补贴实现职务平衡。
《补充通知》确定了公共服务领域和产业丝带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的条件。
具体要求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内。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包括租赁公房),没有不动产转移记录,不享受其他方法的住房保障。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以上并处于缴纳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人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人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领域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持有成都市居住证。 申请人是产业功能区的工作人员,应当以符合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的公司(事业)单位工作。 其中,持有成都市以外户籍的,必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补充通知》一方面考虑到环卫、公交、卫生、辅警、公共管理领域人员对城市快速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设立了收入、住房、居住证等条件限制,取消了社会保障和公积金两三年及居住证积分达到100分的要求。
考虑到产业功能区职工的居住证积分比较容易,为了实现生产城市融合和人口管理规范化,增设了居住证积分达到20分的要求。
考虑到新员工住房问题相对突出,对本科以上学历,毕业5年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不作硬性要求。
降低了租赁补贴准入门槛,也提高了补贴标准。
《补充通知》决定了补助金的发放比例。 在发放比例上,《补充通知》将户籍居民中40%的发放比例提高到50%、60%、30%的发放比例提高到40%。 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公共管理领域人员和产业功能区工作人员的发放比例统一确定为50%。 在补贴方面,继续实施租赁补贴根据市场租赁水平动态调整的机制,定期对外公布补贴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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