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加快区域经济协调快速发展”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术的若干意见》,吹响了振兴战术的各项方针政策,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号角。
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老工业基地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更是快速的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改革和快速发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报告强调“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术实施的若干意见,标志着这一战术正式实施。 12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立。
此后,中央在东北地区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振兴的优惠政策,振兴战术进一步展开。
经过努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战术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一些要点是老公司的技术水平有了显着提高。 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日益形成。 国有经济战术调整和国有公司改组步伐逐渐加快。 东北地区差异化发展迅速,开始表现出合作分工的良性态势。
在此基础上,2007年8月,国务院批准的《振兴东北地区计划》出台,提出经过10至15年的努力,实现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术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全局的重要举措,是中央继沿海经济特区建设、浦东新区开发、西部大开发战术实施后,加快区域经济协调快速发展的又一重大战术决策。
(总公司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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