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五成 东莞市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意见发布”
大中目录网3月18日电(记者韩静通讯员黄椿颖)日前,广东省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东莞市财政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督分局结合东莞市实际,对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以下称为《实施意见》)。 意见比较有效的实施,将对加快实现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目标,减轻渔民经济负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渔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促进东莞市渔业快速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保险费五成补助! 东莞市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意见发表。
《小康》记者表示,根据此前印发的《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粤农〔2019〕49号)和《广东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粤农行〔2019〕543号),实施意见确定,并
其中,渔民人身事故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按作业区域分为海洋渔民和内陆渔民。 海洋渔民保额50万元,保险费每人每年1100元内陆渔民的保险费补贴分为两个等级:一级为保额 25万元,保险费每人每年500元,二级为保险费50万元,保险费每人每年10万元。
渔船财产保险按船龄估算实际价值,按实际价值的60%-80%明确保险金额。 具体费率如下:在补贴方面,根据省实施方案,省财政不给予我市补贴。 市财政按保费的50%补助,其余50%的保险费由雇主或渔民自行承担。 雇主和渔民不参加保险,市里的财政不补助。
渔民人身意外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由投保人凭船舶比较有效的证件,向渔船所属地的保险机构或代办机构(广东省渔业相互保险协会东莞代理商)申请。 经批准后,根据每艘船的实际总人数,根据参保渔民较为有效的身份证件,实名投保。 投保人一次性支付部分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出具保险单。
渔船财产保险由投保人凭船舶合法有效的证书向保险机构或代办机构(广东省渔业相互担保协会东莞代理商)申请。 经审查,按规定支付保险费,由承保人或代办机构出具保险单。
据悉,该实施意见自去年3月7日起施行,比较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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