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保险资金养老金等可依法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
中国银保监会:保险资金、养老金等可以依法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
北京5月6日电(记者 王恩博)中国银行保监会6日发布《关于金融资产投资企业开展理财业务若干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保险资金、养老金等可以依法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
金融资产投资企业是指经国务院银领域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最从事银行债权转换和辅助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此次《通知》确定,金融资产投资企业受投资者委托,设立债转股投资计划担任管理人,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债转股投资计划合同的约定,对受托投资者的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债转股投资计划主要投资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包括以实现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的债转股债券、债转股特殊债券、普通股、优先股、债转优先股等资产。
在投资运营中,《通知》规定,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于单一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也可以采用资产组合方法进行投资。 资产组合投资中,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实质上占债转股投资计划净资产的60%以上。
在资金募集中,《通知》强调金融资产投资企业必须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放债转股投资计划,加强投资者的妥善管理。 正式确定合格投资者,要求是具有与债转股投资计划相适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符合一定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体来说,一是具有4年以上投资经验,符合家庭金融净资产500万元以上,或家庭金融资产800万元以上,或近3年本人年收入60万元以上3个条件之一。 2最近一年末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三是银保监会认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况
关于投资准入门槛,《通知》还规定,金融资产投资企业可以采用自有资金、合法筹集或管理的专业市场化债转股的资金投资本公司或其他金融资产投资企业为管理者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但不得采用受托管理的资金投资本公司债转股投资计划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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