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要点医疗机构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
与青岛聚集性疫情相比,为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措施,近日,四川卫健委发布《通知》,决定近期紧急开展要点医疗机构,院感防控风险较大。
调查范围
新冠发烧门诊和开设诊室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引起的肺炎。
调查文案
(一) 200-250张实际采用床位是否配备1名专职院感人员,传染病专科医院是否按此标准增加专职院感人员的配备比例,是否按要求配备感控审计员。
(二)是否开展院感防控全覆盖培训,是否组织最新版的诊疗方案和防控规范的学习和评价。
(3)在患者就医流动、医务人员工作流动、物品配送引领流动三个动态趋势中,是否存在医院感防控的薄弱环节和薄弱环节
(四)血液生化、免疫等检测设备是否有发热患者,新冠确诊或疑似病例是否与普通患者有共同问题。
(5) ct、x线、b超和核磁共振检查室等是否存在发热患者、新冠确诊或疑似病例与普通患者共用的问题
(6)发热门诊患者是否执行全封闭诊断程序,三区两条通道是否规范设置,缴费、用药、核酸检测、检查等是否需要离开发热门诊。
(七)核酸必须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在执行,发热门诊检查核酸,结果4-6小时能否发放
(八)是否严格执行环境消毒和通风隔离制度;
(九)是否严格执行陪护和探视等病区管理制度;
(十)是否严格实施基于新冠的肺炎相关医疗垃圾管理制度。
单位自查、交叉检查、省级抽查
《通知》确定,各相关医疗机构将于10月23日前完成自我检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在公司自主检查的基础上,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10月25日前组织本辖区内县(市、区)的交叉检查,实现本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的全面覆盖。 省卫健委根据情况抽查各地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
深入开展,积极改进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测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自我检测和交叉检测,确保员工组织周密、员工有力有序地开展。
各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切实承担责任,核对检查要点,认真组织自行检查。 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交叉考核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禁过头、形式主义。
必须比较自我检查和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各地建立登记簿,管理销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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