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指南》,从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企业活动恢复开工等4个方面逐一解读17项政策,准确把握纳税人、缴费单位各项新制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时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说,新版《指南》比2月制定的版本更全面、解读更细致,纳税人、缴费者更容易理解。 一是新增了新政,新增了第二批出台的阶段性社会保险减值、医疗保险减值政策,以及第三批出台的阶段性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等政策二、细化复印件,如“纳税人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在“生活服务和居民必须提供生活物资快递收入免税增值税”的项目下,增加了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收入派遣服务的税目注释。 三、补充清单,在“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项目下,补充了疫情防控点保障物资清单。
――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取得已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人员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税个人所得税。
――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针对疫情防控要点保障物资生产公司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存税额。 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要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要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和居民,生活物资快递征收服务收入必须免征增值税。 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公司产能采购设备的扩大,允许公司所得税税前不重复扣除一次。 对卫生主管部门进口的直接疫情防控物资免征关税。
——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疫情防控现金和物品的,准予扣除公司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 向直接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疫情防控物品,允许公司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疫情防控免费捐赠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扩大免税进口物资的捐赠范围。
——在支持企业活动恢复开工方面,将疫情影响较大困难领域公司年度发生的损失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逐步减免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公司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公司缴费的公司办法参保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失业 逐步减免工伤保险鼓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司缴费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取税等方式为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地产租金。 (央视记者王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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