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4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等单位下半旗志哀”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道,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为新冠肺炎疫情遇难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4月4日当天,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悬挂国旗的地方、机构和单位应当降半旗表示哀悼。
《通知》指出,4月4日当天,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悬挂国旗的地方、机构和单位应当降半旗表示哀悼。 挂国旗时,必须先把国旗升到杆顶,然后再把杆顶和杆顶之间的距离降低到杆全长的1/3。 下降时,必须先把国旗升到杆顶,然后再下降。
《通知》要求,4月4日全国哀悼活动期间,北京市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包括文化娱乐活动、大型大众娱乐活动、体育比赛、庆祝会等,歌舞、影视剧、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停止营业。
《通知》确定,市属各情报机构必须相应调整4月4日当天的报道和节目安排,停止播放综艺、娱乐等文案。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正常生产生活和事业秩序,切实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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