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支持住房花费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月7日,沈阳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现场。 李晟拍
中新网沈阳4月7日电 (李晟)“开设现有住房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可以满足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多元化基本住房费用的诉求,完善职工现有住房录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个人负担价格,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正性。 ”。 4月7日,记者在沈阳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赵雷介绍,2019年7月,沈阳市房产局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沈阳市现有住房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沈房发〔2019〕51号),2019年8月,《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标准》( GB/t )
其中,本着《沈阳市现有住房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的精神,沈阳宣布现有住房增设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的条件符合沈阳市现有住房增设电梯的范围,实际支付现有住房增设电梯的费用,无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及配偶的,可以在增设电梯缴存票据记载的日期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并调整租赁商品住房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职工家庭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以租赁住房所在地为准:住房居住地在沈阳市区的,限额从1200元/月上升至1400元/月。 的住所在4个县(区、市)的,限额由800元/月提高到950元/月。 赵雷表示,切实提高租房职工住房费用支付能力,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据介绍,沈阳比较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的部分调整,有助于改善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的居住条件,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加快住房公积金的释放,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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