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救助中小微公司:设立定向专项资金 出台多项扶持政策”
武汉4月20日电 (记者贺广华、范昊天)为缓解疫情影响,湖北武汉市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救助政策措施,支持疫情中小企业持续经营,平稳实体经济“毛细血管”,保障民生。
解除汉通道管制后,武汉市得到了社区疫情防控,企业活动重新开工。 决定从4月19日至7月31日,通过支付宝( Alipay )等平台发行23亿元费用券,分为餐饮、商场、超市(便利店)和文体旅行4大类,其中5亿元由政府出资,剩余18亿元由普拉多
4月18日,武汉市审议12项政策措施,帮助全市73.9万户个体经营者度过难关。 据统计,个体经营者在武汉市市场主体中占近六成。 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武汉市鼓励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个体经营者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6个月房租,并鼓励非国有资产租赁人按照该政策减免租金。 防疫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方,当年缴纳房地产税、城镇土地聘用税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
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迅速,直接关系到武汉降低疫情影响、恢复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势,直接关系到促进经济、稳定就业、保护民生的大局。 早在3月下旬,武汉市就出台了21项政策措施,全面支持公司恢复企业活动开工。 其一,首批200亿元中小企业自筹扶贫专项资金,通过全额优惠机制,向中小企业提供1年无息贷款。
日前,武汉市设立了200亿元贷款额度定向救助资金,用于对个体工商户的贴息支持。 并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资金,为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另外,对为疫情防控和市场保险服务的个体经营者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另外,免征单位办法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年2月至6月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个体工商户年内可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今年上半年滞纳水电燃气的客户实施“欠费供应”。
武汉市还要求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豁免登记,实施审慎的包容性执法。 个体经营者年报时间延长至年末,因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不列入异常名单。 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证据登记若干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处理,顺延将有效期比较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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