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下新“红线” 长江口禁捕范围向东海域扩延”
我司上海11月20日电(记者王辰阳)记者20日从农业农村获悉,长江口禁捕范围将从东经122°扩大到东经122°15′,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
长江口位于上海、江苏、浙江交界水域,是实现中华鲟、刀鲛等长江水生生物产卵场、诱饵场、越冬场和江海洄游的唯一通道,生态地位极其重要。 农业部渔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20日举行的长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协调机构会议和联合执法宣誓大会上宣读了《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知》。
据悉,延期的长江口禁捕管理区范围为东经122°15′、北纬31°41′36”、北纬30°54′形成的框型区域,向西被水陆分界线包围。 江口捕获管理区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在全面禁止生产性渔业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水域,实行与长江流域要点水域相同的禁止捕获管理措施。
农业农村和公安、交通、市场、林草、海警等部门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地方政府组成的省际禁止管理工作协调机构办公室也于20日公布。 省际协调机构组织一年的专项行动,加强各类船舶和港口码头的管理,推进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取缔等工作。
农业农村副部长于康震表示,将长江口禁捕范围扩大到东海域,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是确保长江口禁捕实效的必然要求。 要切实发挥省际协调机制的作用,反复江海统一、水陆共治、标本兼治,建立涵盖渔、运、销全链条的监管体系,实现长江口禁捕执法监管常态化、长寿化,确保长江《禁渔令》的切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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