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8件涉医犯罪典型范例 民航总医院杀医案在列”
据最高法网站报道,最高法日前公布了8起2019年以来人民法院审查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两起死刑的例子是:员明军故意杀人案(甘肃兰州杀人案)、孙文斌故意杀人案(北京民航总医院杀人案)另一个例子是:柯金山寻衅滋事(疫情期间案件)、李苏颖寻衅滋事(疫情期间案件)、李广伟寻衅滋事、曹会勇寻衅 根据最高法,这些例子阐述了人民法院对涉医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角度。
数据显示,2019年至今年4月,人民法院共一审审查了159起杀害医生、伤害医生、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等医疗犯罪案件,判决使189人生效。
例1 :人员明军故意杀人事件
(一)基本事件;
被告人明军,男,汉族,1976年5月20日出生,外出打工。
年2月9日,被告人明军赴甘肃省兰州市五洲皮肤病医院治疗鼻根两侧暗褐色沉着斑,我院皮肤科主任张某(受害者,女,死亡年35岁)进行色素分离、表浅电解术等治疗。 一个疗程结束后,员明军认为疗效不佳而烧伤,要求医院赔偿和报复。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人员明军无故要求高额赔偿,但没有结果。 同年12月,员明军决心报复张某,购买了犯罪工具尖刀、菜刀。 年1月22日14时20分左右,人员明军持刀闯入五洲皮肤病医院张某办公室,锁门,持尖刀向张某胸背部等刺十多刀,张某倒下后,又持刀连续砍下张某颈等,造成张某颈内外动脉、颈内静脉断裂及左肺静脉。 明军在犯罪后得知有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待公安人员。
(二)审判结果;
本案为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
法院认为,被告人明军故意非法夺走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人员明军未能正确认识疗效,索取高额赔偿未能满足后,故意报复,到医生办公室持刀锋利,刺伤菜刀,刺伤医生死亡,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极为残忍,必须依法惩处, 人员明军有自首情节,但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不足以从轻处罚。 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明军死刑并予以批准,剥夺政治权利。
罪犯明军于去年5月9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3)典型意义
医学是一门繁多的生命科学,诊疗方案是医生根据医学知识进行的专业评估,患者必须合理处理疗效,不能只因为认为疗效不好就对医生生气或报复。 本案是患者因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经调解未果,报复杀害医生的典型案例。 被告人明军有自首情节,但故意报复,就诊一年后持刀刺向医生办公室,将医生斩首身亡,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极为严重。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人员明军死刑,体现了对这类犯罪的严惩。
例2 :孙文斌故意杀人事件
(一)基本事件;
被告孙文斌,男,汉族,1964年12月23日出生,无业。
2019年11月12日,被告孙文斌的母亲( 95岁)因哮喘、心脏病、脑梗塞后遗症等疾病住进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并于同月22 日出院。 期间,医院发出了病危的重症通知书。 同年12月4日,孙妈妈因无法在家正常吃饭,孙文斌联系999救护车将孙妈妈送到北京市民航总医院。 孙妈妈经过抢救也没有好转,住院被提醒。 孙文斌认为孙母病情不见好转与初诊医生杨某(被害人,女,死亡年51岁)的诊治有关,怨恨杨某。 月8日,孙文斌返回暂住地携带尖刀,威胁要报复杨某,多次拒绝医院对孙母的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月24日6时许,杨某急诊诊疗室护士向孙文斌介绍孙母病情时,孙文斌突然从腰部拔出尖刀,当众持刀砍断杨某颈部,杨某倒地。 随后,不顾他人制止,再次持刀刺伤杨某颈部,横穿杨某颈髓并发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孙文斌犯罪后,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进行投票。
免责声明:58报业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