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至今浙江检方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59件”
新闻发布会。 郭其钰摄影
在中新网杭州6月1日电(记者郭其钰实习生 苏礼昊) 6月1日举行的浙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从2019年到年4月,浙江检察机关共查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306起7967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59起49起。 其中省级检察机关办理了13起挂牌侵害未成年人的重大恶性案件。
未成年人事件发生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加强社会治理是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根本途径。 浙江检察机关围绕未检查的“逮捕、投诉、监禁、防、教”职责,一方面积极参与和监督未成年人社会管理的保护,另一方面推进“事实孤儿”、囚犯未成年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安置救助。
严办十三起重大恶性案件
2019年以来,浙江省级检察机关共发生13起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恶性案件,涉及故意杀害、暴力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在具体事件中,性侵犯未成年人事件和未成年人的黑恶犯罪等敏感事件频发。 ”孔璋表示,在涉及未成年人黑恶罪方面,浙江检察机关将依法严惩未成年人黑恶罪。 此外,严格掌握未成年人涉及黑恶罪,不容纵容,也不会人为提高“头数”。
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浙江检察机关探索强制报告等机制,推进“一站式事件”机制,综合救助未成年受害者。
“疫情期间,为防止漏管,浙江检察机关通过电话、微信、远程视频等手段,开展在线跟踪调查开展合作教育,切实处理未成年人疫情防控事件。” 据孔璋介绍,目前浙江省共同完成了有条件不起诉合作教育调查220人,并宣布将依法不起诉204人。
监督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履行
目前,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浙江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追诉漏诉、刑事抗诉等手段,增加刑事诉讼全程序监督,防止漏罪犯一个不轻。
2019年以来,共纠正监督涉未成年人案件217起330人,漏捕91人,提出刑事抗诉3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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