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订积分落户政策 优化完整6个导向指标 13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时间为
记者5月14日电(记者陈旭)记者从北京市快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于13日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
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试点政策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有关部门修改了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政策。 此次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政策修订符合“连续稳定、合理化优化、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基于积分政策试点期间的全过程判断进行。
北京市快速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的政策指导不变,指标体系不变,赋分基本不变。 继续有序推进在北京合法稳定的居住就业,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其中,4个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没有调整,7个指导指标(教育背景、职务居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
据介绍,对比前期政策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个别指标,基于存在难以核实、不公平等问题,有利于申报者,此次修订优化了3个指标,精简了2个指标,调整了1种文案。
具体复印件为:教育背景指标新增只有取得学历或学位的人才可以积分的复印件,调整就学期间的社会保险扣除规则。职务居住区域指标不考虑搬迁前的就业居住情况,确定在北京市城六区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居住(或就业居住)并取得落户资格 年龄指标不降低年龄超过45岁的申请人得分的断崖式,进行梯度赋予。
此外,创新创业指标简化了申请人工作年限、工资收入等积分的复印件,纳税指标简化了申请人在北京投资公司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后可以积分的复印件,提倡持续稳定纳税。 一方面减少分项,另一方面确定涉税违法行为和行政拘留处罚“近五年”的扣分年限,暂不违法、终身处罚。
此外,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操作管理细则也将同步修订。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业务流程中,确定了在线考核、在线考核、在线考核积分排名等操作标准,并对“网络整体运营”进行了申报考核。 落户公示将扩大落户人员得分公布范围,从只公布个体总积分调整为公布个体各项指标详细积分。
据悉,公众可于5月13日至6月12日登录首都窗户网站查阅政策具体副本,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意见。 相关部门将持续跟踪各方面的意见,及时总结、逐条研究,编辑至征求意见期结束,以确保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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