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又添新出路!科技部等六部门鼓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 吸纳高校毕业生
6月1日,科技部官网发布《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公司等机
科技部、教育部等6个部门发布的这份文件表明,鼓励项目负责单位为科研助理岗位接收大学毕业生,是促进就业稳定的比较有效的手段,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相适应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措施
“依托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扩大大学生就业渠道。 ”。 《通知》中列出的技术计划的首要要素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要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招商专项(基金),以及基地和人才专项(包括国家要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
《通知》确定了作为积极开发科学研究的助理工作。 科研助理是指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当创新员工机制,采用签订服务合同等多种玩法选择科研助理,确定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的相关标准。
“进一步确定科研助理经费支出的相关管理要求。 ”。 根据《通知》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按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支出科研助理的相关经费支出。 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和其余资金,均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并鼓励项目负责人统一现有经费渠道,结合专项资金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时间稳定的支持。
《通知》还提到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吸收、协调、推进科研助理岗位大学毕业生就业。
“建立完善的项目承担公司科研助理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 《通知》强调,项目负责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单位内部科研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可进出、流动顺畅的科研助理队伍。 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快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提高科研助理的能力水平、服务质量,拓宽成长空之间,完善科研助理团队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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