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离婚冷静期 婚姻家庭编还有这些亮点!法官权威解读”
民法典来了!
除了离婚冷静期结婚家庭篇以外还有这些亮点。 你知道吗?
年5月28日,第13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民法典共通过7篇,涵盖的复印件包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 对公众来说,这是一部笼罩公民生老病死一切生活的法典,是人生各阶段的法律问题,从中可以找到答案。
当然,备受瞩目的是民法典结婚家庭篇。 除了大家都知道的“离婚冷静期”之外,婚姻家庭篇的其他新文案也同样值得关注。 比如夫妻债务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母子关系诉讼等,对比婚姻篇的系列“精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吴扬新法官逐一解读!
◆结婚关系◆
北报:据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全国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数分别为437.4万对、446.1万对、415.4万对。 因此,民法典中增加了最近频繁检索的“离婚冷静期”等诸多相关规定,到底什么情况适用于“离婚冷静期”呢?
吴扬新:目前我国的协议离婚手续比较简单,实践中也存在着许多草率离婚、冲动离婚。 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处理上述问题,要仔细考虑怎样的意气用事或头脑发热而离婚的夫妇之后再进行。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新增的《离婚冷静期》规定,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主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证明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0天的离婚冷静期只是为了减少夫妻间冲动离婚、轻率离婚行为的发生,并未限制离婚自由,也没有增加离婚的难度。 另外,必须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存在冷静期。
北报《离婚冷静期》只是给夫妇双方缓冲时间,促使双方在冷静的状态下做出决断。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恶意拖延,不想离婚怎么办?
吴扬新:在保存原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原因应当分居两年以上准予离婚”的情况下,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有了这个条款,就能有效防止夫妻一方为了不离婚而故意拖延时间。
在以往的判例中,法院认为不允许离婚后,如果夫妻分居一年以上,证明双方的婚姻状态难以维持,如果要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允许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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