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个税或社保满36个月可购房”
据《深圳发布微信公共平台新闻》7月15日报道,深圳市住建局等多部门发布通知,希望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顺利健康快速发展。 通知指出,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婚)在本市定居3年,截至可提供购房之日,在深圳市连续缴纳36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说明,可以购买商品住房。
具体通知如下。
调整商品的住宅购买限制年数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婚)在本市定居3年,在可以提供购房人之前必须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说明,才能购买商品住宅。 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婚)继续在提供购房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说明按购房规定执行。
夫妻离婚的,任何一方在夫妻离婚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其所有住房覆盖数按离婚前的家庭总覆盖数计算。
住房贷款的完全差别化措施
根据国家统一的信用政策,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和市场利率定价的自律机制,合理明确我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商,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购房人家庭名下无住房,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比例最低30%的政策;
(二)购房人家庭名称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在50%以上,购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在60%以上。
(3)购房人家庭名称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在70%以上,购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在80%以上。
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使计税参考价格接近市场价格,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税期由2年调整为5年。
细分普通住房标准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应符合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 (含)以上的一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 (含条数)平方米以下或一套住宅建筑面积144 (含条数)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总额低于750万元(含笔数)。
加强热点楼宇销售管理
针对社会关注度高、购房人数多的热点楼盘,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优先满足无房居民的家庭购房诉求,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时效性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严格控制住房资源和认购人数的比例。 楼盘销售方案报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备案。
推进住房抵押合同的上网本管理
再有完整的交易价、判断价、注册价“三价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通过房地产新闻平台进行网络签名,未经网络签名的房屋抵押合同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加大二手房交易新闻的公开力度
及时公布热点领域、热点楼宇二手房合理成交价格,吸引市场合理交易。 中介机构及时、准确地向市房建部门提交二手房挂牌和成交新闻等相关数据,对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申报、不漏报、虚假申报的中介机构,依法停止其网络签名权限,并入房地产领域诚信体系进行联合惩戒
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行为
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有压盘舍不得卖、价格外加价、发布虚假广告、恶意哄抬房地产价格、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言论, 对各类贷款主体、个别业主,依法签订合同,采取暂停网络签名、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解决措施。 相关违法违规新闻被曝光,纳入房地产领域的诚信体系、公共信用新闻体系等进行联合惩戒。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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