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即日起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北京8月31日电 中国公安部和中国国家文物局31日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中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分析了盗掘石庙寺石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塔等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珍贵文物等文物的
公安部党委、副部长杜航伟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打击文物犯罪事业的重要作用,把这项事业纳入公安事业全局规划中加以推进。 要认真拆解文物犯罪工作人员面临的形势问题,研究开展以加强改进措施。 要建立专业队伍,加大装备投入,加强新技术新手段的建设运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开创打击文物犯罪的新局面。 必须多次采取精确措施,重拳出击,集中力量尽快破案,逮捕罪犯,追缴文物,迅速掀起特殊行动高潮。 要尽快破案,攻坚,全力抓捕逃犯,坚决追缴被追索的文物。 必须比较文物犯罪的优势,创新打法手段,实行一体化作战,打击全链条盗掘、盗窃、转卖、运输、销售赃物、收受赃物、走私等各个环节。 要防止多次结合,加强联合巡逻,配合文保部门清理安全漏洞,加快技术改造,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合作合作协作,严格抓好责任落实,重视推进和业务监督,确保专业行动取得实效。
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指出,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是一项长时间的任务。 各级文物部门应当全力配合,为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文物犯罪提供大力支持。 必须在各地重点打击古代文化遗迹古墓盗掘、石刻、文物建筑构件盗窃等犯罪活动,保持长时间的冲击和持续的高压。 要把保障文物安全放在主要位置,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基层保护,全面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加强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应用水平,加强预警防控能力。 立足长远、科学的措施,全力保障石垣寺的安全。
据了解,年以来,公安部连续三年与国家文物局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行动期间,侦查文物犯罪案件3480多人起,逮捕犯罪嫌疑人5860多人,查获文物4万多人,公安部甲级通缉令通缉的文物犯罪逃犯42人达到案件38人,境外流失文物追索事业取得新的重大突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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