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回应“非全日制研究生无法享受落户优惠”:仅限全日制”
“据了解,目前国家规定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南方有省相关补贴政策,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 之前在电话里咨询过,政府官员说政策中不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为什么哈尔滨不包括呢? ”。
8月5日,有网友在本网指导论坛上,就非全日制研究生将来不能享受哈就业创业补贴相关政策的问题,向黑龙江省领导提出质疑。
该网友表示,“哈尔滨市政府于年7月2日发行了《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定居的若干政策》文件。 本文件中,公司就业职工及相关部分通知如下:“9城镇单位和市属事业单位对专业技术行业新增引进落户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每人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哈购房时发放购房补贴1次。 ’9对城镇单位新引进落户的毕业5年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人发放不重复安家费3万元……’。
该网友认为,根据国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和引进人才等政策方面的同等政策。
对此,哈尔滨市政府于8月31日作出了近100个字的简要回答。
“读者朋友,你好! 给王文涛总督的信息,我们认真处理了。 目前,《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中规定“硕士为全日制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暂时不享受该政策。 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今年7月初,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 其中,9个城镇的公司和市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行业新增引进,对落户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每人发放一次安家费10万元,哈购房时不发放一次购房补贴10万元。 9对城镇单位新引进、落户5年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人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 9对在城镇单位新就业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人均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9对在城镇单位新就业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人均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0元。 生活补助金连续三年发放。
信息显示,上述文件中,享受政策优惠的对象为博士毕业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大学毕业生、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全日制技工大学毕业生,不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微信公众平台《中国信息周刊》去年10月刊报道,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采取多种玩法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随着非全日制改革正式落地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开始合并轨道招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非全日制研究生双证齐全,毕业证上的学习方法中明确记载了“非全日制”。 根据国家政策,“非全日制”只是为了区分两者的学习方法,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公司公开招录应当根据岗位诉求合理制定招录条件,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得设立与职务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证明,简化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蒋子文实习生孙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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